2011年3月 的存档
DNA(二) 前传
真要写的时侯,才发现要把DNA讲清楚有多难。自上个世纪50年代,这个领域就产生了突破,但过了近60年,普通人对之还是了解甚少。DNA发现的历程充满着理想、野心(ambition)、遗憾,还参杂着一点点的不光彩。网上有许多介绍发现DNA过程的短文,写的都很好,可我不想照抄,就按自己的想法写吧
先让我们这么开始吧:
1、如此复杂的我们起初都是由一个细胞(受精卵)不断分裂而成的,也就是我们曾是一个细胞,而这个细胞是由我们生物学上的父母分别提供的精子和卵子融合而成的
2、这个细胞不断分裂,在分裂的过程产生了分工,从而组成了我们身体上的不同器官,肯定有一套精密的程序在调控这种分工,而这个程序一定存在于最初的那个受精卵中。这个程序控制着我们的生长、发育、认知、偏好、情感……
3、我们具有父母的一些特征,不论是外形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有理由相信这些特征分别是通过那两个细胞:精子和卵子传递给我们的。也就是说精子和卵子中携带遗传信息
4、精子和卵子都属于细胞,细胞由细胞质和细胞核构成,而遗传物质在细胞质里还是细胞核里?别看现在这是个连小学高年级学生都能回答出来的问题,而几十年前,却让顶尖的研究者头疼
5、通过一系列实验,科学家将遗传物质锁定在细胞核里的DNA,但他们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难题:DNA应该有什么样的结构,才能担当遗传的重任?它必须具备以下4点:携带遗传信息;能够自我复制传递遗传信息;能够让遗传信息得到表达以控制细胞活动;能够突变并保留突变。这4点,缺一不可,如何建构一个DNA分子模型解释这一切?
6、两位男生,一位女生当时就在接近答案的边缘。其实,那个女生更近一步,因为她手中已经握着能解开这个惊世谜团的钥匙,但她不知道。她把一张细胞核内DNA的X线衍射照片拿给那两个男生的导师,想让他解释解释这意味着什么。导师也没搞懂,可那两个男生在导师的桌上发现了这张图片,擅自拿回去推导了一下,于是这张图片背后隐藏的秘密被解开,人类发现了双螺旋
≈≈≈≈≈≈
将在下一篇进入实质内容,探讨一下DNA的结构。尽管基本写好,但准备在4月6日贴出,因为这期间我要准备一个讲课比赛的PPT,4.7或4.8参加角逐,为此,还网购了一个PPT翻页遥控器,这样就可以边自由的走动边说边翻页了,我喜欢那种感觉~
写这个系列的目的是为了回答一个问题:基因、氨基酸和蛋白质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分子生物学里描述这三者间传递规律的内容称为中心法则(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可见其重要意义。其中氨基酸和蛋白质的关系非常简单,一个个氨基酸相连就成了蛋白质。但从基因到氨基酸的过程却比较复杂,要转两个弯,涉及到转录和翻译两个过程,而这两个过程相当奇妙,其奇异程度曾使我一度感觉生命好像源于设计。这一系列谜底的揭开都得益于DNA的发现,所以回答这个问题不得不从介绍DNA开始
这些都是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知识,里面涉及许多抽象的概念,比如刚刚提到的转录、翻译,还有复制、逆转录、启动子、终止子、密码子,回文结构,等等等等,这些抽象概念涉及的过程时时刻刻发生在我们的体内,它们管理着我们,而我们却毫无察觉。可一旦这些过程出了问题,疾病就会随之而来,有些可能致命
我不是分子生物学家,我也不清楚我表达能力能否把这些过程讲清楚,但会尽量尝试用平常的语言讲述这些道理。无论如何,如果你觉得太枯燥,看不下去,或者不懂,那不是你的错,都怪我写的不生动或者没说清楚
欢迎提问,什么问题都可以,我尽量回答,如果答不出来,我会求教身边的同学,再给出解释
≈≈≈≈≈≈
DNA(一) 序章
人类必定无法看到宇宙毁灭的一幕,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太阳系毁灭之前,人类早已不存在了。以宇宙的时间标准,人类文明的长度可以忽略不计。自以为是的人类在宇宙的力量面前不值一提
一种理论认为现在的宇宙会无限制的膨胀下去,最终是一个极其寒冷、死寂的状态,所有的恒星都死去,没有了光和热
当然还有一种理论,宇宙膨胀到一个临界点后,开始回缩,时光倒流,死去的我们又将复活,重新相聚,然后越过越年轻,当然最终还是要面对永远的分离
好像后一种理论还可以接受,毕竟它能给我们再活一次的机会,那些逝去的人还能再见上一面。但我隐约感觉这不可能
终有一天,我们的后代会面对一个恐怖的结束,恶劣的环境将使生物无法生存,而且这个悲剧结果并不是由人类造成的(人类别太自恋,你的能力并不能使所有生物灭绝),来自宇宙的无法抗拒的物理学力量也许会破坏太阳系那脆弱的平衡,也许只要行星的运行轨道在外力的作用下稍作改变,生物可能就会从地球上消失。所以,幸好,我们活在现在
毁灭必定发生,我们不去管它,因为它太遥远。但至少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们应该去关心一下生命如何起源,它是个让人非常着迷的话题,它曾经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人类通过伟大的哈伯望远镜可以一窥宇宙的初始时刻,而另一个极端,人类尝试在分子层面揭示生命的本质。相比那些曾经探索过这些秘密却没有收获的先驱们,我们已经很幸运了,至少我们得知宇宙可能产生于大爆炸,而且我们还发现了DNA,它们都可以比较完美的解释许多现象
首先感谢那几个科学家,让我们知道了DNA,其实我们最该感谢的是促成这个伟大发现的研究体系。另外,不得不自卑一下,就是再给1万年,那个建立在阴阳五行理论上的传统医学也不会找到细胞核,更别提里面的DNA了
≈≈≈≈≈≈
下一篇:《DNA(二) 前传 》将于明日贴出
第一次知道这歌,大概是三年前在王三表的博客里。后来在他导的那部《你丫真狠》里出现了它,配合当时的氛围,效果还不错。看《你丫真狠》时,他就坐我前面,看后的互动环节上,我还提了个问,乘机告诉他,尽管女1号是他拍的三部中最漂亮的,但这部没有他此前拍的《十面埋妇》好看,尤其是结局十分生硬。王三表没生我的气,还比较耐心的回答了我的问题。那天还有一小段故事,非常美,不想说……
喜欢这首歌,是因为里面的几句歌词:爱你好像半瞑坐火车啊 梦摇来摇去心惊惶 睡了一下惊醒一下 咪眼看窗外到了哪
写这歌词的人一定坐过火车,一定坐过卧铺。很累的时侯,睡眠质量不怎么好的我,在那狭窄的铺位上也能睡着。有意思的是,一般都是车晃荡荡开着的时侯睡,而车一停下来,就醒了。醒的时侯,就如歌里唱的那样:咪眼看窗外到了哪
印象中最深的是十多年前一次冬天去东北,夜里,车停下后,我醒了,窗帘掀开,外面灯光刺眼,发现到了一站,站台上无人,远远的传来哨声。就起身下了铺,走近车门,寒气逼人,外面站着裹着大衣的列车员。我走上站台,看了看挂着的站牌,原来是到了陈圆圆的男友领辫子兵入的那个关了
坐过无数次火车,感觉自己像是在火车上一天天的长大的。后悔自己没把曾经的车票一张张的保留,那里面有多少回忆和故事啊
上面的那张,是一个星期前,透过车窗拍的。那会儿整个车厢没几个人,否则我还有点不好意思端出相机。外面下着雨,好在是趟回家的车
有些人可能有火车情结的,比如我。看到伸向远方的铁轨,看到渐近的列车,看到车开动时缓缓退去的景物,总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感受,回家时是期盼,离家时是伤感,总是这样,一直也不会无动于衷
狗尿苔&史诗&诗
(一)
第一次见到狗尿苔是在去年的东北,一家三口走在荒废的路上,眼尖的小男突然说:蘑菇!原来在一个墙角窝着两根细细的灰色蘑菇,说完他就要上去摘
女忙说:不要碰,狗尿苔,有毒的
话音还没落地,小男上去就是一脚,把它俩踩断了
大男埋怨:出脚怎这快呢?我还没仔细看呢!人家长那儿也没碍你的事啊
小男争辩:怕别人吃了它
女拉架:这狗尿苔有什么稀奇的,以前到处都是,过会儿肯定还能遇到。这儿的人都认识,就你两个没见过,没人会碰它,就连小鸡、小猫都绕着走
小男发问:它为什么叫狗尿苔?
女答疑:据说它只长在狗尿过的树根、墙角,贼贱
这个“贱”字,刺了我一下,原来蘑菇也有贵贱之分啊
可是,过会儿还真没寻到。说不定是地荒了,狗随着人都少了的缘故
≈≈≈≈≈≈
(二)
寡闻的我原以为只有东北才生长着狗尿苔,也只有东北方言才创造出狗尿苔这么生动的名字。没想到,当我打开这本书,发现西北也有狗尿苔,惊讶的是,这出身不好的男1号狗尿苔,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如其外号那样贱嗖嗖的活着。看着看着,就有个疑问,他是个多大的孩子啊?贾在开始的几十页一直憋着不说,但我猜了一下,竟然和后来通过婆间接透露出的年龄相差无几。为什么要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去看那场运动?贾是不是照着自己来写这个狗尿苔的?我可没憋住,偷偷看了几眼后记,果然,文革时他也在这个年纪承受着出身不好的巨大压力,否则,那点点滴滴的描写又怎会如此生动
关于这本书,不能多说了,否则就要书透了。只摘两段轻松的、无关紧要的送给大家吧(这可是我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来的):
当地里的麦子全部收清碾净后,古炉村的所有巷道里一下子没了人,人都抱着枕头在炕上睡觉,各处的窗子中就不时有着啊声,声音的拖腔很长,似乎随着这一声长啊把一个忙天里的疲乏从腔子里,从骨头的关关节节里,都吁了出来。鸡猪猫狗却欢快的来往。往日里鸡和鸡在一起,狗和狗在一起,现在的全打破了界限,相互报告着葫芦家的母狗一窝生下了六个崽子,就都跑到葫芦家的院门口。院门始终关着,它们就聚在那儿说话。得称家的狗在支书家门前柳树下寻着了一块骨头,这骨头一定是支书吃了儿子从镇上提回来的肉以后丢弃的,啃了半天,又舍不得扔,叼来给葫芦家的母狗,却见院门外那么热闹,正迟疑去不去,土根家的猫就说:你老婆给你生了六个娃!得称家的狗却扭头就走。这使那些鸡猪猫狗不理解了,接着就愤怒,骂得称家的狗没责任心,一听说六个崽子,害怕了负担重,就逃避了?!老顺家的狗当然要教训得称家的狗,一路撵了过去。而在场的鸡猪猫狗把那骨头叼来了,谁也不准再啃,就放在葫芦家院门的石头下,要留着给葫芦家的母狗,许多鸡便商量还要送些蛋来,许多猫也准备去莲菜池里捕些鱼拿来,八成家的猪却已经返身回去把它用长嘴在牛铃家山墙根拱出的一个白菜根拿了来,并嘲笑狗哪里爱吃鸡蛋和鱼呀?!
这一段也很感人,非常喜欢:
饭是米粥,婆怎么把米粥做的稠了,而且里边还煮了红的白的萝卜丁儿,一筷子能抄出一疙瘩。婆告诉今日是他的生日。自来回(我注:来回是书中的一个人物)从河里捞出来后,村里人说过他也是从河里捞出来的,那么,是捞出来的婆怎么知道他是什么时侯生的呢,是把捞出来的日子定位生日吗?但狗尿苔疑惑,这个时侯洲河里不可能涨水啦!他说:啊婆,那一年河里涨水早?婆一下子怔住,说:胡说啥哩,生日就是生日,啥涨不涨水的?!狗尿苔知道婆不愿提说往事,他也就不说了,端了粥,却端到巷道里去吃。婆说:端了稠饭你出去啊?!狗尿苔说:那怕啥,谁过生日不吃稠的?他往巷道里走,隔着房子与房子的空隙往洲河看去,心想河水把他送到了古炉村的,婆收留了他,这巷道里的每一棵树每一个石头都收留了他。来回同他一样来到古炉村,但她疯后又离开了,一定是这每一棵树每一个石头不再收留她了。于是,狗尿苔走过每一棵树每一个石头,就夹一口粥放在树杈上和石头上,说:你吃,你吃!树都给他摇叶子,石头没动,石头缝里钻出个灰蛾子,忽地飞了。走了一条巷道,碗里的粥被夹去了一半,狗尿苔又心疼了,他想起清明节村人在祖先坟上献凉面,献过了就都坐在坟头把凉面又吃了,就连死了人供在灵堂上的饭,供过后人也都吃了,狗尿苔就往回返的时侯,又把放在树杈上和石头上的粥捏着塞到嘴里,然后拿着眼睛瞅人,拿着耳朵听动静,奇怪的是巷道里竟然没有人,雷还在响着,虽然在没有嘎喇喇天裂了缝子一样的响,但云厚厚的,雷在云里滚动,像是推着空石磨。
≈≈≈≈≈≈
(三)
书送来的第一天,我带它上了床,看了一小会儿,就发现它不是本床上读物,因为太重,手捧着,时间一长就觉得酸。它比那本《废都》还要厚,据说实打实64万字,里面可没有“……此处省略多少字”。大多的时侯,每天只能在地铁读个几十分钟。书里的有些地方还是挺精彩的,上个星期,在地铁里看着看着竟然坐过了一站,当车门关上时,才发现那一站我该下的啊
贾在我眼里算是个不错的作家,可惜封底编者称这部作品为史诗,还是民族史诗,我看够呛,但愿这不是贾的意思。这些年一听到史诗二字,就本能的反感,那些所谓的史诗,有几部配得上史诗?动不动就冠以史诗,真是脏了这个词
在我眼里,无论这部小说还是电影都可以算部史诗,好像能构成史诗的元素它都有了:战争,理想,爱情,背叛,分离,死亡
没有苦难好像就成不了史诗,而我们的人民似乎承受了更多的苦难,可这似乎还没有尽头的苦难怎么就换不来一部史诗?!
≈≈≈≈≈≈
(四)
明天是个有点特殊的日子
这个季节,油菜花开。那油菜花儿,似乎是一种不怎么高贵的花,好像它从没进过花店,你几时见过有谁给情人送过一束油菜花?
应该也是几年前的这个季节,坐在公交上,猛一抬头,发现路旁一栋住宅阳台的三面开满了油菜花,我就想,这里住的该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家啊。于是,每天路过这家,都要抬头看看,直到它们一天天的败落
也许就在此刻的周末之夜,有些人正趁着夜车,前往他的家乡,为了明天能赶到他的坟前。可以想像,那坟旁的农田定会开满了无际的油菜花
这个日子说不定会称为节日,春天,暖阳,草绿,花开。正如昨天云蓬短文中的那句: 曾经喷发的火山冷却,成了供女人孩子们洗浴的温泉。 (点击可看原文,我很喜欢这句,但还是为其中点点的大男子主义感到不安,sorry)
昨天晚上,对了,应该是今天凌晨4点,一个人送了我一小袋金桔,这估计是她带来上夜班吃的,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写病历,她走了进来,把手里的一袋金桔放在我的桌上,说:吃吧,这么晚还不睡,吃这东西能提神的,我觉得你应该喜欢这个味道的
其实,我并不喜欢它的味道,印象中,我只吃过一两次或许一两个金桔,因为要连皮吃,总觉得那味有点辣,所以极少买。但我还是连说了几句谢谢,而且是用了点力量看着她的眼睛说的,没做什么推辞,因为人家主动送来,肯定是诚心的,不能拒绝。而且,分享食物,对我而言是个很严肃的行为,也许你不这么认为。但我想一个人给另一个人送东西之前,应该有个做决定的过程。是这么个夜晚他太辛苦,让人同情?还是这个人的人品还不算太差?越想越感动……(这女人要想关心一下男人,其实很简单,尤其是对我这样的,给点吃的也许能记一辈子)
她走后,我吃了几个,感觉不错,尤其是疲乏焦躁头疼的凌晨4点,但没多吃,因为那桔皮还是有点辣,就把剩下的几个放进包里,不想第二天被上班的同事吃了,人家可是给我的
昨晚的夜班非常忙,我一夜都没躺下,一共4个小孩病情危重。整夜不睡觉真的很折磨人,而且还承受着许多压力,因为不管怎么样也得让那些危重的病人在自己的班上挺过去,不能出事,少睡点,又算什么呢!其实每个医生如果都这么想的话,病人可能就活过来了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意外发生,比如说我前面贴过的那个眼神无助女孩的照片,那个孩子感染稍微控制后,又发生了肠穿孔,最后不治。昨天晚上,那个眼神再次出现,一个26天的小女孩突然发热,苍白,反应差。其实这个孩子前几天就出现一点不正常的迹象,气色不好,频繁吐奶,我们怎么检查也没发现病因,可是她的免疫防线终于在昨天晚上我的班上崩溃了,好在我没偷懒,处理还算即时,今天早上好些了,理应预后不错
有时候,留给医生救活一个病人的时间窗是很短的,稍纵即逝,错过了,就没机会了。当病情危重的证据一一摆在面前时,就要积极的处理,不要犹豫,更不能偷懒,如果一夜不睡能换取病情的好转,那我是愿意的
但你不能总是不睡,太辛苦了,判断力就会下降,有时不得不提醒自己不要出错,而来自同事的关心也能帮你挺过难关,比如今天的那一袋金桔。在那些想睡又无法去睡的凌晨,我就会想:怎么就选了这样一个工作?那一刻我就想躺在床上,不论是什么床,干不干净,旁边有没有人,只要让我躺着,那该多舒服啊
===
上面的写于3.15的晚上
下面的写于现在
那天夜里的小孩现在好多了,今天早上我见到了她的父亲和一位年纪大一点的像是奶奶或外婆的人,她的妈妈没来,估计在家坐月子。她的家人问了病情,那个老人两次转达了这个孩子的妈妈对我的感谢,说她妈认为我是个很好的医生(我相信这不是客套话)。其实我和她妈从没见过,只通过电话。因为那天孩子病情恶化时我当晚电话通知了她的母亲,把孩子的情况和我们处理方案介绍了一下,在电话里我是充满自信和诚意的,因为感觉当时的局面我还可以掌控
目前她已经脱离了危险,可是那曾经的险情被及时的记录,我截了屏,分享一下吧,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护河是个镇,离我曾经所在的市有点远,乘车大概要一个半小时
9年前,我在这儿生活了6个多月,来时酷暑,别时寒冬。当时我作为一个5人医疗小组的成员进驻镇上的卫生院,还是个队长。选我当领导,无非是因为我脾气随和,一般不和人发生冲突,能忍就忍了,不会像前几个医疗队总是和院方相处不好,最后相互抱怨,不欢而散
如图所示,此乃水乡,盛产鱼米,蟹味尤佳。传朱叫花得天下之初,欲定都于此,后虑此地沟壑纵横,水患难免,故移步金陵。当地人每每道此,脸上总有一丝骄惜之情,骄的是家乡土肥水沃,曾被圣上钟情;惜的是当年太祖若不别恋,此地定是一番繁华之景
上面的河是长江的一条分支,它是不是就叫护河?我都忘了,按理说应该就是。河上有座桥,在这的6个月里,每当看到这桥,心情还是很复杂的,因为我要通过它才能上班和回家,因为很多的时侯,我是想回家的。而回家,不是每天都可以的,一般到周五傍晚才能回家,周一上午再回来,也就是说,每个星期,我们要在这个小镇呆上5个白天,4个晚上
据送我们来的司机说,你们这次的条件比以前的几个队好多了。因为我们一行被安排住在一栋2层的小楼(图A处,B处是我们工作的小医院)。屋内设施齐全,屋后还有一个池塘。水边的清晨和傍晚总是很美的,早晨总有村妇划个小船在塘中撒网捕虾,而傍晚时,总有一个人坐在阳台,就着水面粼粼的夕阳看书。只可惜,那书不是散文小说,而是一本本专业书,因为当时要准备一场比较艰难的考试
夏天夜晚的湖旁,你可是要小心的。记得一次深夜看书,只听窗外嗡嗡作响,那动静越来越大,不可置之不理,推门到阳台一看,只见阳台的地面和墙壁爬满了一种不知名的小飞虫,那黑压压的蠕动着的场面还是很瘆人的,原来傍晚时忘了关上阳台的纱窗了。放眼看去,周围一片漆黑,湖周围的人家都灭了灯,只因我看书太晚,那千万只虫无处可去,只能随着那弱弱的台灯之光聚集到我的屋下
一行5人,3男2女。好在3男都已结婚,而2女二十左右,没发生什么感情上的故事。刚来时,都离家觉得新鲜,相处还算融洽,可没过多久,2位女生就有点不好管理了。首先是早晨不能按时起床,然后就是拒绝进食卫生院提供的3餐,嫌味道不好,最后发展到深夜上网不回。可我是队长,这些情况不能不管。早上不起,我就敲门,但她俩哼一声继续睡觉,我和2位男同事很生气,后来发现这屋外有个水阀,我们出门后就把阀门关上,让她们起来没水洗脸,治了好几次,可后来这惩罚也不管用了,因为这阀门的秘密被她俩发现了;她俩不肯吃飯,只泡方便面,这我管不了,可晚上不回,还是有点担心的,如果到了11点,还不见人,我和同事就打着电筒去网吧找,然后一路的劝说教育
想想那段日子倒也有趣,几个以前从没见过的人(来自各家医院的不同岗位)突然要在一起生活半年,早上蓬头垢面排队刷牙洗脸,晚上各进各屋忍受着寂寞。有件微妙小事,一直没忘。是个周五,院长通知我周六早上周边地区的很多小孩要来体检和打预防针,会很忙,让我和那个护士就不要走了。于是那个周五之夜,别的同事都回家了,只有我和她住在这栋房子里,感觉怪怪的,尤其是晚上从里面反锁上大门后(不是自己屋的门,是大家共同出入的门)。而那一夜相当平安,我们一如既往的在各自的房间呆着,关着门,我读我的书,她看她的电视。出门去洗手间都很小心,避免相遇。我想,正因为彼此无意,才如此平静,这机会要是给两个相好的,那还了得
待了半年,任务结束,我们的5人小组就散伙了。可我还是留恋这个地方,上班轻松,可以看书,而且没有药品回扣之扰,就向医院提出申请,能否再延长半年,院方说:拉倒吧,美的你了,回来上班!
这么些年,到处奔波,一次也没回去过,可不论在哪儿,总会接到那里的同事们打来的电话,咨询一些专业问题之余就是让我回去看看,这不,就是昨天的电话勾起了我写这篇的想法。可我离这个地方越来越远,9年过去了,每个人都会变样了吧,说不定,春暖花开之际,我还真的回去一趟呢
手头上有两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本中文的,一本英文的。以我的文学修养,对这本书还不敢评论。马尔克斯一直没有给大陆出版机构发行他作品的版权,所以我们现在看的他的作品基本都是非法出版物(除了台版的)。我知道他和独裁者卡斯特罗关系不错,和略萨打过架,还得了淋巴瘤,现在定期化疗,前年得知他在病中又完成了一部小说,主题还是爱情,但到今年还没见出版
关于爱情,我不敢多说,主要是经历的太少,尽管质量还可以。虽然我知道它的本质应该是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的,目的是为了寻找优良的传承基因的载体,这同动物没什么区别。但人类也许是出于害羞,把这种简单的出于生理需要的择偶称为爱情,其实爱情既不高尚,也不卑劣,更没那么动人,只不过是我们内心无法控制的对优秀的基因载体的渴求,尽管很多时侯并不般配。这种搜寻优秀基因载体(配偶)的能力根植在我们的DNA中,理论上是不用老师教的,但是还有一些垃圾们在探讨什么把妹技巧,因为人类的复杂导致了“优秀”标准的偏离
好了,关于这些不想多说了,头有点疼,昨天早上6点到现在的晚上7点,只睡了2个小时
这是今年2月16号我在列车上和这本书的合影(有时侯我会拍一些和喜欢的书的合影)。这本书印刷一般,封面如果没有硬生生的贴上马尔克斯那张削了脑袋尖的照片也许会更好,那张魔幻色彩的罂粟的画还是很有味道的。在封面的左下角的这段话写的不错,摘录送给大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发表的又一力作,通过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他把一对恋人用一生时间的爱恋,描绘成波澜壮阔的爱情史诗,而这个爱情史诗不过是由哥伦比亚的一对普通人来完成的。这部小说保罗万象的描绘了各种各样的爱情,忠贞的、淫荡的、花心的、转瞬即逝的和生死相依的。关于人类情欲的展示和对无望爱情的守候,没有超过这部小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