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TA&凶杀案

2012年7月21日 | 标签:

EDTA&凶杀案

血液一旦离开身体,就会在短时间内凝固。这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涉及一连串的化学反应,许多凝血因子依次参与其中,只要其中一个出了问题,我们就麻烦大了:哪怕伤口再小,也会出血不止。这种病称为血友病,目前无法治愈,因为病因是编码这些凝血因子的基因出了问题,导致这些重要的凝血因子不能产生。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终身补充它们,同时尽可能的避免外伤。血友病人由于长期接受血制品,所以感染HIV的比例很高

有时我们要求离体的血液不能凝固以便于某些实验检测,就要在抽出的血液里添加EDTA,EDTA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抗血液凝固。现在很方便,用来装抗凝血的专用试管里面已经事先加入了EDTA,只要把血液打进去,再摇晃一下就可以了

看到这儿,大家很没劲吧。其实要不是EDTA在一个凶杀案里扮演过重要角色,我才不会写它呢!这是个你们肯定听说、甚至相当关注过的10多年前的惊天大案

终审宣判那天,据说总统放下手边的工作,来到电视前,收看陪审团的最后裁定。事后还发表讲话,要求民众尊重陪审团的裁决。当看到无罪判定时,很多人很失望,包括我,因为放过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杀手,但也许有人松了口气,因为避免了一场可能的种族骚乱

现在有些人猜出来了吧。那是一个黑人明星被控杀死他的白人前妻和一位白人男性访客

其实我很早就认识这个嫌犯,他在我小学二年级左右学校包场的一部惊险片里扮演一个国际刑警。那时我小,看不懂情节,脑海里只有火车和并不漂亮的索菲亚.罗兰。另外,我还觉得让小学生看这种电影实在不应该,因为以当时的标准,索菲亚.罗兰穿的太少了

不利于这个明星的证据太多了,前妻家有他的血液,自己手上的伤口,作案后开车赶回自己家在十字路口被认出的目击证人,等等等等,控方简直掉进了证据的天堂,但最后还是让他逃脱了惩罚

因为他有强大的辩护团,而控方的重要证人最后被认定为劣迹斑斑的说谎成性的种族主义者,当然还有血液里的EDTA

当时这位嫌犯被控制后,被抽取了静脉血以获取DNA样本,警方将血液样本注入了含有ETDA的试管。这里顺便介绍一个小常识,我们的遗传物质在细胞核中,而血液里最主要的成分——红细胞是没有细胞核的,所以红细胞不携带遗传信息。于是通过血液样本进行DNA测序就要获取血液中的有细胞核的白细胞,这样就要求保持血液的不凝状态。据称当时好像抽了5ml的血液,结果好像少了2ml,这2ml不知去向的血液后来被辩方认为可能被警方用来栽赃。最有说服力的依据就是在前妻家院子的铁丝网上发现了后来被确认为嫌犯的血液,而血液样本里竟然有EDTA

无论如何,人的血液里不可能有EDTA,除了取血后添加,就是你吃下EDTA,它也不会被吸收入血。所以这条证据对检方极具杀伤力,加上重要人证是个垃圾,所以陪审团做出无罪判定也情有可原

当然,故事并没有这么结束,这个世界是由那些偏执者改变的。总有人觉得铁丝网上血液中的EDTA来源蹊跷。也就是说,除了EDTA被用来血液抗凝,在生活中,我们是否还有别的途径可以接触到

他们通过质谱方法检测了铁丝网上血样中EDTA的浓度,发现比试管血液里的浓度要小很多。难道外界环境中,被用来栽赃的血液里的EDTA会降解。他们做了实验,发现不会有这么大的差异,这样就带来一个疑问,铁丝网上血液里的EDTA是从哪里来的

后来发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每个人都经常接触EDTA,因为这玩意不仅和医学相关,作为添加剂,在许多食物中也频繁出现,比如番茄酱、沙拉酱等等(不信你现在就打开冰箱看看)。因为这些酱要保持粘稠而不凝固

麦当劳的监控显示,嫌犯杀人的那个下午,他吃了个汉堡。每个有吃汉堡经历的人都有体会,手上会沾有沙拉酱,而沙拉酱里有EDTA

那只沾有沙拉酱的手晚上杀了人,打斗中也被弄破了,血和手指残存的沙拉酱粘在翻过的铁丝网上,这是一个很完美的解释。可惜,那是一个不可推翻的终审判决

所以,到现在我还认为律师是个不很道德的职业,他们的眼里只有钱,他们只会帮助他们的客户逃脱应有的惩罚,和我们医生的职业操守有着天壤之别 ^_^

====

对这篇1600多字的短文进行文字及段落的修改不下30次,所以我不相信一个16岁中学生一口气写下一篇10万字的只有可笑的抄写错误的小说,我不相信。当然还有那些多的我都不好意思提的抄写证据,你TM的不知皮厚的怎么“人生得意”了,QNMD

  1. s因素
    2012年7月21日13:59

    沙发

  2. yanhu
    2012年7月21日14:31

    @s因素

    哎,也不表个态

    是挺“韩”还是“倒”韩

    挺的话,得说出理由

    倒的话,咱就是战友

  3. s因素
    2012年7月21日16:40

    我认真看了两遍你的短文,很干练的文字,除了那句:这个世界是由那些偏执者改变的••••••改变了么?那不是一个不可推翻的终审判决么?
    韩的问题我无法表态,因为从头至尾都没怎么关注过。^_^见谅

  4. yanhu
    2012年7月21日16:58

    @s因素

    如果还算“干练”的话

    是因为我改了30遍

    ===

    “这个世界是由那些偏执者改变的”,是我随便写的,但那本《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确实是本不错的书

    ===

    那确实是个不可推翻的终审判决

    具体案情可看: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E%9B%E6%99%AE%E6%A3%AE%E6%A1%88

    ===

    没关注就好,少了多少闹心的事,我还以为人人都和我一样呢

  5. s因素
    2012年7月21日17:15

    是英特尔前总裁写的那本书么?我在豆瓣看到有好多人推荐,我去下来看看,看完喜欢就买一本,给女儿存点好书。^_^

  6. 轻风
    2012年7月21日17:48

    以专业人士的眼光看,这篇写得很好。有历史,有政治,有悬念,有技术。用讲故事的方式普及医学知识,别辟蹊径。
    以后能成系列就好了。

  7. 文思
    2012年7月21日20:54

    嗯,貌似简单的凝血是一个挺复杂的过程,牵涉到好几种不同的凝血因子,需要钙离子的激活。EDTA是一种螯合剂,把游离的钙离子给螯合掉了,所以血液就凝不了。

    我正好在做几个凝血因子蛋白酶的课题,和心血管病和眼病有关。很喜欢您这种融科学于趣味故事的文章。请继续。

  8. 文思
    2012年7月21日21:02

    P.S., 上面那么简单的几句话,我也需要修改一遍,呵呵,所以我的观点和您一样。:o)

  9. yanhu
    2012年7月21日21:27

    @轻风

    当年我对那个案子可是相当的关注啊

    discovery还拍了一部《辛普森杀妻案——盛名之累》的纪录片:
    http://www.56.com/w61/play_album-aid-4087197_vid-Mjk0NTY4MDc.html

    看了后,得出的结论肯定是辛普森杀了人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些东西可以信手拈来。但文章的框架还是要细心的构思,所有有创作体会的人都不会对这个过程感到陌生

    我可以回忆起我写的每一篇短文的过程(如果这也可以成为创作的话 ^_^)

    可有位天才作家就是回忆不起来,他总是推脱“忘了”,其实那个过程肯定是刻骨铭心的,可是他“忘了”

    ===

    也许我会写个系列,用简单的语言来介绍医学的发展,而且必须是自己的语言,不能抄袭 ^_^

  10. yanhu
    2012年7月21日21:38

    @文思

    医学生好 ^_^

    记得当年背凝血过程时总是记不住,可考试偏考

    ===

    写完修改,那是创作的必须过程,其实也是个让人享受的过程。象样点的学校,哪个毕业生的论文不改个十来遍,除非他是抄的

    小说,那就不用说了,不改就成,除非他是抄的,抄的时候还不好好抄,抄出那么多笑话

  11. 粉粉儿
    2012年7月22日07:52

    真是写得太好了

  12. yanhu
    2012年7月22日14:41

    @粉粉儿

    谢谢

    真的有那么好看吗?我还不敢确定

    有一种能力,我还挺自信的

    就是把复杂的情况用浅显的语言表述出来

    比如我们天天和家属介绍病情,就是做这样的事

    ————

    另外,如果我写得还算好的话。那是因为我们的媒体从业人员普遍素质有待提高,至少是科学素养。在我看来他们多是吃喝、抱团、打群架之流。中国指望不了它们了(特意用个宝盖头的“它”)

    前几个月,看了《discovery》制作的《疫情爆发》系列,比我的强多了

  13. 粉粉儿
    2012年7月22日21:11

    哦,你说的是泡网这些人吗?恩。但也不必苛求了。

  14. 何永贵
    2012年7月22日22:16

    我挺喜欢看你的文章,文字很舒服,内容,总有让我感兴趣的,我好奇心很强。
    观点我一般不同意你的,律师这种职业,它的存在是为什么?具体点它对抗的是什么?为什么要有这种对抗?
    相信你真正思考的话,起码,会改变现在的认识。
    说到医生的职业操守,现在美国有个比较大的事情,全民医保,不知道你是什么态度,我估计你是赞成的,我想说的是,作为医生,你会为了给医院多赚钱而让病人做些未必有必要的检查么?我估计绝大多数医生都会

  15. 赵建国
    2012年7月22日23:08

    又不是只有被告请律师,又不是原告一定是好人。
    你对医学之外的东西无知的可怕,偏偏又是个极端偏执的人。
    真是可惜了。

  16. 风华
    2012年7月23日10:07

    喜欢最后附赠的照片,没有称赞的人是否出于嫉妒。。我不挺韩也不挺方,不倒韩也不倒方。。这个世界坏掉了,证明了又有什么用。。郭小四的抄袭剽窃都坐实了,可他照样风光还入(操)了中国作协。。

  17. yanhu
    2012年7月23日16:21

    @粉粉儿

    其实误入泡网2年多来,也就在博客这儿玩玩

    据说许多地方卧虎藏龙,但也没时间去见识见识

    我这人不群不党,不愿受人影响,在这儿也算是旁观者清了

  18. yanhu
    2012年7月23日16:44

    @何永贵

    对于“律师”职业的那句话,确实是不严谨的(甚至是不对的),但写的时候有玩笑的成分

    律师、陪审团制度尽管可能出错,但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光靠法官,更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

    ===

    关于全民医保,我还没时间去关注。但我支持,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全民应免费医疗。医生的收入不和病人的收费挂钩。理想的情况是,医生仅仅基于患者的病情来制定治疗方案,而无需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一般我不会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去给病人开具不需要的检查,因为我们的患者无需太多的检查。大多时候,我们还是想尽量减少他们的负担。但上海目前的儿童医保也承担了孩子的大部分住院费用,在我看来,家长们似乎不在乎怎么花钱,他们总想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治疗。但全国的情况,尤其是偏远地区不是这样

  19. yanhu
    2012年7月23日16:50

    @赵建国

    我是一个偏执的人,也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人,但是否极端偏执,我也不敢说,至少身边的人好像还没觉得我怎么与众不同

    关于律师的言论,正如上面所说,有玩笑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履行和客户间的契约,他们可能在明知客户有罪的情况下,不会出于道德的压力去揭发他的客户,这是他们的原罪

  20. yanhu
    2012年7月23日16:59

    @风华

    那张照片是用我的上网本的自带摄像头拍自1月前的一个夜班的凌晨12点,尽管看似白昼。一般上班是没时间用自己的电脑的,那天正好赶制一个PPT。这张照片我也挺喜欢的,有点自信

    为什么贴出来,那是我豁出来正式宣称倒韩的象征。一个不要脸的还好意思频频露脸,号称“人生得意”,我这个还有点要脸的也就不要脸了

  21. L.cohen
    2012年7月23日21:36

    1、作为职业,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之分,但是,可以从道德的角度去探讨。
    2、方做了一件好事,至少对于我,从此我知道明明看上去是一个人、一张脸,却实实在在可以是一个团队。还有:方在执着的做着一些事,而且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我挺他。
    3、作为韩的团队,在创作上能走多远,拭目以待。

  22. Alfa
    2012年7月24日19:33

    这个姿势摆得象乔布斯,再严肃一点就更象了。
    关于韩寒,最不明白的是那些支持他的人怎么除了骂人就不会说别的了?连一点能说服人的道理都说不出来的,然后个个“破着头发”,死撑到底。早些年说过他是一朵牛粪堆上的奇葩,还真不知道奇成这样。

  23. blacksheeper
    2012年7月26日15:53

    有证据也不一定代表了真实的情况。你举的这个例子是不是也可以支持一下这个观点?我们回不到过去,只能靠事后的推断。但是,推断这个事情,除了错误是可以被证明的,正确是不可以被证明的。
    —————-
    另外,可以研究一下一般情况下番茄酱中的EDTA的浓度。调查一下当时测出来的铁丝网上的血液中的EDTA的浓度。

  24. blacksheeper
    2012年7月26日15:54

    我支持韩寒。

  25. yanhu
    2012年7月26日17:06

    @L.cohen

    晚饭前抽空回复几条留言

    同意你的第一条

    挺方? 那是个需要勇气才能说出的话,其实我也挺他。这几天他又打了一场漂亮仗,傅谨教授被辞退了。一个引进学者的简历都敢造假,数据造假那是肯定的,感谢方。另外,挺他就预订一本他的新书吧,《我的两个世界》http://www.amazon.cn/%E6%88%91%E7%9A%84%E4%B8%A4%E4%B8%AA%E4%B8%96%E7%95%8C-%E6%96%B9%E8%88%9F%E5%AD%90/dp/B008JAT8G0

    韩的问题我会继续探讨,但最近时间特别紧张,因为8.1-8.10我要修个长假,最近天天上班

  26. yanhu
    2012年7月26日17:20

    @Alfa

    几条留言一起回答吧

    我看那个《大观》除了在这种时候,无视那些证据,公然挺韩有点恶心外,其他的还凑合 ^_^

    像JOBS,我和他最没缘分了,除了小学时用他研制的apple机学过BASIC外,就再没碰过他的产品,我够out的吧。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我的博客不能显示在首页的原因好像不是我的问题,貌似我俩的博客在这儿http://paowang.net/blog也消失了,株连你了,sorry ^_^

    问题比较严重吧,我会继续写,当然也不排除管理方彻底不让我登陆(把我赶走)的可能,到时候也许会采纳你的去论坛的建议

    哎,所以我觉得中国的未来指望这些人是没用的。当然我们也许对他们的要求过高,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一个better一点的China

  27. yanhu
    2012年7月26日17:51

    @blacksheeper

    看到你这样的挺韩者我很高兴(认真的,不是讽刺)

    至少还在讲着道理

    不知道需要什么样的一个证据才能给代笔事件铁板钉钉,难道需要监控器拍下这一幕:韩1写完了,把稿子递给韩2,韩2接着抄,而且这抄的稿子就是现在出版的那本《光明和磊落》

    其实方舟子早就举过例子,比如杀人案的判决

    无需必须有监控甚至证人看到杀人的那一幕,控方只要给出有力的间接证据,然后让尽量中立的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

    这里就涉及一个证据的问题

    韩2出名的那个《新概念作文》大赛首先程序不公(主办方已经承认),韩2在没参加集体复赛的情况下被约去由一个叫“林青”的老师单独监考,一个小时的时间完成了那篇经典名作《杯里窥人》。其实很可能就没有这场复赛,那个林青老师至今没出来作证。也许他/她是个有良心的人,因为就没这场监考

    有个特点,韩2只要不在公共场合就能写出好文章,一参加集体考试,就不行,比如第二届《新概念》就落选了。他在公共场合是不敢谈论自己的作品和他人的文学的,几个经典的忘了你不知道有没有看过。17岁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起名叫《三重门》,直到前天我才知道问什么叫《三重门》,链接我不想给,因为起名的韩1不是一般的心理阴暗,他当时都不好意思告诉韩1为什么叫《三重门》

    成名后,韩2出书、写文不断,此前作品颇丰的韩1突然息笔,理由是发现老子不如儿子了

    还有有空去看看那些《光明和磊落》里的大量可笑的只有在不动脑子的抄写下才能出现的错字以及被删去的与韩1时代相符的场景

    等等等等…….

    我不指望通过上面这些话就能改变你,只是希望多看看双方的言论。看看倒韩者是如何举证的,挺韩者又是如何谩骂的。如果有一天我被辱骂,被禁言,我也不难过。因为我非常喜欢用耶稣临终前那句宽恕罗马人的话来平息我的怒火,尽管我是个无神论者 ^_^

  28. spanishcastle
    2012年7月28日22:48

    瘦了。

  29. yanhu
    2012年7月29日21:28

    @spanishcastle

    给人感觉好像你见过我

    确实是比那张我和妻子的合影瘦了些

  30. 2019年7月2日18:56

    Los problemas relacionados con la impotencia requieren la intervención del médico quien, a través de una serie de formularios y pruebas, deberá descartar la presencia de alguna enfermedad psicológica o física que pudiera producir el problema. Desde aquí queremos recomendar que a la más mínima sospecha de padecer esta dolencia se acuda inmediatamente al médico para realizar un reconocimiento y posterior tratamiento ya que en este sentido el tiempo siempre es importante para aplicar una solución.